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2024-08-25 阳光房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半导体塑料封装模具、装置及配套类设备产品,属于半导体行业的封装测试产业。

  2022年,公司挖掘生产产能,戮力同心,攻坚克难,实现合同承揽约3.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约30%;实现资金回笼约2.9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实现出售的收益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实现生产产值约3.4亿元,比上年增长约6%。

  实现合同承揽约0.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7%;实现资金回笼约0.4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约2%;实现出售的收益约0.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约19%;实现生产产值约0.35亿元,比上年减少约16%。

  (三)精密零部件制造、轴承座及配套的注塑件,属于装备制造业中的精密机械加工、重型机械带式输送机行业。

  全年预计累计完成合同承揽约0.40亿元,资金回笼约0.41亿元,比上年同期涨幅约4%;出售的收益约0.43亿元,生产产值约0.35亿元,合计利润约2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80万元。其中出售的收益、资金回笼、生产产值三项指标均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而且持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荣获中国重型机械工业行业“专精特新冠军单位”荣誉称号,回顾2022年度经营结果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超过预期,来之不易。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2条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应按类别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做到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现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安徽包河酒业有限公司、安徽文一投资控股集团新站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文一投资控股集团经开置业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基本以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控制股权的人的关联企业为主,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1、公司与三佳集团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本公司与三佳集团签订了办公房协议,约定公司租赁使用三佳集团1486.18平方米的办公楼房、;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别的企业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厂房租赁、塑钢门窗、彩铝门窗的销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行情报价的原则;假如没有市场行情报价,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果既没有市场行情报价,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政府定价的,按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市场定价原则购买材料、接受劳务、销售产品、销售材料、提供劳务、提供租赁服务,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

  (一)企业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做了事前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该等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铜陵富仕三佳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仕三佳”)、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佳山田”)、铜陵三佳建西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西精密”)、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佳商贸”)。

  ●特别风险提示:截止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5,750,000元(包含本次12,000万元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94%。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9,75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62%。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每年向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9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狮子山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1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狮子山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贷款授信项下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决定为上述12,000万元综合贷款授信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拟每年为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为铜陵富仕三佳机器有限公司提供3,900万元的担保、为铜陵三佳建西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提供3,100万元的担保、为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三年。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公司提供此次担保的意见,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半导体塑料成型设备,LED设备,智能机器人自动化设备及相关机械电子产品的制造,研发与销售,精密零部件制造与销售,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半导体制造设备、零部件以及附属部件,半导体制造用模具、零部件以及附属部件,引线框架模具、零部件以及附属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半导体设备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股权结构:我公司持有三佳山田91.67%的股权;铜陵三佳建西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三佳山田8.33%的股权,我公司合计持有三佳山田100%股权。

  主营业务:精密零部件设计制造及销售;精密冲压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精密注塑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输配电行业精密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精密工业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及销售;运输行业精密零部件设计制造与销售;精密模具设计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电子元件、电线电缆、五金交电、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橡胶制品、包装材料、机械配件、建材、电脑软(硬)件、文化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批发及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被担保方铜陵富仕三佳机器有限公司、铜陵三佳建西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铜陵三佳商贸有限公司均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方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我公司持有三佳山田91.67%的股权;铜陵三佳建西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系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三佳山田8.33%的股权,我公司合计持有三佳山田100%股权。

  公司子公司三佳山田、建西精密、三佳商贸、富仕三佳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截止目前,前述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担保的子公司均为我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以及出于我公司实际经营需求而做的担保安排。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是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风险可控。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文一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同意公司为本次贷款授信提供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35,750,000元(包含本次12,000万元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94%。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69,75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62%。我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内容。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获得通过。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贯彻落实铜陵市委组织部、铜陵市非公工委《铜陵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百日攻坚、实干争先”行动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能否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为聚焦主业、减少关联交易,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营水平,决定停止安徽宏光窗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宏光窗业”)生产经营。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停止生产经营的议案》。同时,根据后续内外部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宏光窗业停止生产经营计划的后续处置方式。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妥善安排其财产处置和员工安置等工作。

  宏光窗业开展的业务主要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置业公司提供塑料门窗、彩铝门窗产品,其不对外承接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6、经营范围:塑料门窗、彩铝门窗生产、加工、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宏光窗业 2020年、2021年、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97,026,365.79元、65,942,838.42元、44,266,402.46元,分别占当年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的29.22%、14.85%、9.96%,呈逐年递减趋势。宏光窗业停止生产经营有利于文一科技优化布局和调整战略,本次停止生产经营计划不会对文一科技整体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号楼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83,796.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6,456,198.13元,合计为-124,672,401.90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此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本交易行为属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董事周文、惠宇因在关联方任职,因此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没有对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3、该等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4、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授信情况如下:

  每年向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9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狮子山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1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狮子山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每年向铜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贷款授信,有效期三年。

  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为上述12,000万元综合贷款授信做担保,其中,公司拟每年为铜陵三佳商贸有限企业来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为铜陵富仕三佳机器有限公司提供3,900万元的担保、为铜陵三佳建西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提供3,100万元的担保、为铜陵三佳山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三年。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子公司均为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同意公司为本次贷款授信做担保。

  (十三)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共计7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决定,是在充分考查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本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的前提下做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确定的审计费用也是合理的,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的此聘任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职能中心设置内控审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四个职能中心和董事会办公室。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第二、三、五、六、七、十二、十三、十六共计八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提交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线年度报告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83,796.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6,456,198.13元,合计为-124,672,401.90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

  (七)审议通过了《文一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算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并提交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线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最终审计费用。预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7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上期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7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较上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均不变。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从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及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认为该机构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审计工作中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风险管理状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圆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作出的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决定,是在充分考查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本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的前提下做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确定的审计费用也是合理的,同意公司董事会作出的此聘任预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一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主要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926.1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15%,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减值风险的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22年12月31日存货中各个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22.65万元,转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74.94万元。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包括:原材料74.46万元;库存商品448.19万元,具体如下:

  (1)原材料:根据原材料的预计处置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2)库存商品:根据相关产成品不含税合同价款减去至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其他流动资产采用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其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其他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近几年国家对企业税收扶持力度加大,相继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根据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度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上述文件以及2022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各类税款退还企业,公司2022年度开始申请退税,并和税务机关多次沟通该税款退税事宜。

  截止报告期末税务机关未就该笔税款给予明确答复,公司退税事宜没有取得预期结果,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2022年对此笔应退税款403.48全额计提减值。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26.13万元,全部计入2022年度损益,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26.1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真实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文一科技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我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计提后更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上一篇:【48812】隐形纱网伴你安定度夏

下一篇:这些年我们和名门一同走过

新品推荐